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林惠祥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做好林惠祥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林惠祥奖学金章程》,制订以下办法。
一、组织机构:林惠祥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的系领导
成员:系主任
校友代表
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
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
系行政秘书
二、奖励对象: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及历史系考古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原则上每年奖励学生10名,每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具体名额分配为人类学与民族学系6名,考古专业4名。其后视情况变化,可适当调整名额分配,宁缺毋滥,空出名额的奖金由本院作为相关专业的应急助学助困资金。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科研创作能力;
(三)具有奉献精神和感恩之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五)获奖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奖励: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5、学年成绩有挂科者;
五、具体评选办法
(一)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报名,并提交《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林惠祥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或《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林惠祥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及要求同厦门大学其他校庆奖学金;
(二)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每年4月份组织颁奖仪式,邀请部分校友和林惠祥教授家属参加,共同向获奖同学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六、本办法由林惠祥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自2010年开始实施。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二○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