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祥奖人类学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18  已被浏览: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许多祥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做好许多祥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人类学与民族学系《许多祥奖学金章程》,制订以下办法。

一、组织机构:许多祥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系领导

成员:系主任

      校友代表

      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

      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

      系行政秘书 

    二、奖励对象: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原则上每年奖励学生10名,每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评奖小组可以适当调整名额分配,宁缺毋滥,空出名额的奖金由本系用作应急助学助困资金。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科研创作能力

 (三)具有奉献精神和感恩之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五)获奖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奖励: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5、学年成绩有挂科者;

五、具体评选办法

(一)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报名,并提交《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许多祥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或《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许多祥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及要求同厦门大学其他校庆奖学金;

(二)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每年4月份组织颁奖仪式,邀请许多祥先生及部分校友参加,共同向获奖同学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六、本办法由许多祥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自2012年开始实施。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